据新京报10月30日消息,因认为所享有的“微粒贷”注册商标被擅用,腾讯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上海岑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智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10万元。10月3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报,法院一审判决上海岑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6.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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