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果酱讯 11月16日上午,根据微信发布的公告显示,自2018年11月16日起,公众号进行注册上限调整:
1、同一个邮箱只能申请1个公众号;
2、同一个手机号码可注册和认证5个公众号;
3、同一身份证注册个人类型公众号数量上限为1个;
4、同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资料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为2个;
5、同一政府、媒体类型可注册和认证50个公众号。
而根据微信此前的说法,公司主体已经注册超过2个账号在年审的时候不会受影响,本公告只针对订阅号和服务号,小程序暂时不受影响。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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