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1月24日消息,一些公众号在文中植入式推荐的理财平台悉数跑路,引发关注。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表示,‘大V’或公众号运营者以软文植入或内嵌链接等方式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均属于商业广告。相关专家还认为,“软文”式广告可能存在形式上的违法,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要区别于其他非广告信息。因虚假广告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公众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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